由调查规划设计院森林保护规划设计处为广东某大鲵人工养殖场编成的《大鲵人工繁殖设施CITES商业性出口登记申请报告》,经国家濒管办的组织审查会通过后报《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种国家贸易公约》秘书处展开审批。截至2016年12月15日,经过3个月的公示期,该养殖场已顺利沦为我国首家有资格出口大鲵产品的企业。同时,该物种也是时隔扬子鳄之后,我国第二个在公约秘书处顺利展开商业性人工繁殖出口登记的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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